行政许可设定的主体有:
1.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资料图】
3.被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
4.其他主体。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二、找法网提醒您,行政许可包括内容如下: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办理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行政机关可以成为行政许可主体,而且也是行政许可主体主要的一种类型。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许可的主体。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为,这一特征决定了行政许可主体必须是承担外部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包括外部行政机关和负有双重职能的行政机关。
Copyright © 2015-2022 亚洲频道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51 联系邮箱:5 516 53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