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地合同什么情况下不成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属于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无效;
4、恶意串通侵犯他人权益的合同;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二、租地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须注意:出租人是否拥有该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转租;认真审核出租人土地使用权证照,仔细查看可租期限;认真审查出租人自信,重点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抵押;合同中应当明确出租人承担的各项义务,主要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础条件等;争议管辖约定要注意,尽量避免仲裁。
2、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损失。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包括:承租人已经投入开发的资金损失,在承租土地上建设厂房等物件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工人工资损失,产品废弃损失等。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金。
3、合同争议约定仲裁管辖应注意。正确填写仲裁机构的名称,仲裁机构一般不包含“市”字;充分理解“一裁终局”制,效率和风险并存;仲裁委员会不属于国家机关,权威性有限;仲裁员整体素质较法官略显低下;仲裁机构的公正性不如法院;仲裁机构容易被当地政府或经济团体操控。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a、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
b、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在我们国家,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个人只享有使用权,在个人进行使用的过程当中,是可以进行转让或者是租赁的,如果需要进行土地租赁,那么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如果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话,合同是属于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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