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日前,鼓楼法院审结涉案金额约8.7亿余元的北京恒远鑫达系列案件,对59名涉案被告人判处刑罚。
经法院查明,北京恒远鑫达科技集团公司以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名义,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先后在北京、福州等地设立经营点,以投资公司理财产品(多为P2P产品)名义,广为宣传,以高额返息(年化收益率为5%~17%)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截至2019年11月案发,恒远鑫达福州分公司向2000多名不特定社会对象非法吸收存款共计8.7亿余元。目前已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共700人,投资金额共计2.8亿余元,收回2244万余元,造成经济损失2.6亿余元。
鼓楼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本案5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公安机关冻结的被告人银行账户内款项用于按比例退赔集资参与人,公安机关冻结的被告人名下房产依法处置后所得钱款中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用于被告人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的部分责令被告人与恒远鑫达北京信息咨询公司及同案犯共同退赔。(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王芳 康哲馨)
Copyright © 2015-2022 亚洲频道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022870号-9 联系邮箱:553 138 779@qq.com